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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運進口業(yè)務范圍海運進口根據客戶委托,承接FOB門到門、港至港的全程代理或辦理進口到貨前后的一切業(yè)務。協助客戶繕制各種單證;訂艙、報關、倉儲、中轉、集裝箱拼裝拆箱、結算運雜費、報關、報驗、保險、以及相關的內陸運輸服務和運輸咨詢業(yè)務。
■ 海運進口操作流程 收貨人預備進口單據→換單→報檢→報關→辦理設備交接單→提箱→提貨
具體操作:
一、進口單據
1. 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此貨物由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 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fā)票、合同(一般貿易)。
3. 貨代提前聯系場站并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 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 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果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jiān)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清關
1. 收貨人如果有自己的報關行,可自行清關,也可以委托貨代的報關行或其他有實力的報關行清關
2. 報關資料包括:帶背書正本提單/電放副本、裝箱單、發(fā)票、合同、小提單
3. 海關根據進口貨物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技術查驗或隨機由電腦自行抽查
五、辦理設備交接單
1. 貨代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電放放貨的傳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辦理設備交接單。
2. 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qū)、場站時,回箱人、運箱人與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間交換集裝箱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憑證,并有管箱人發(fā)放集裝箱憑證的功能。它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換手續(xù)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
六、提箱
1. 貨代憑小提單和拖車公司的“提箱申請書”到箱管部辦理進口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卸箱費、進口單證費等費用的押款手續(xù)。
2. 若押款人不是提單上所注明的收貨人,押款人必須出具同意為收貨人押款并支付相應費用的保證函(保函)。
3. 押款完畢經船代箱管部授權后到進口放箱崗辦理提箱手續(xù),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并核對其內容是否正確。
4. 收貨人拆空進口貨物后,將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點。
5. 空箱返回指定堆場后,收貨人要及時憑押款憑證,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費用的結算手續(xù)。
七、提貨
1. 貨代或收貨人憑小提單,聯系拖車去船代指定的碼頭、場站提取貨物。
2. 押款人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押款結算手續(xù)。
■ 海運進口操作注意事項1. 拼箱貨物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簽取散貨分提單(分單),提貨時用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提取貨物。
2. 所有的報關文件必須保證信息單單相符。
3. 確保進口單證齊全,提前了解海關對進口貨物相關證件的要求。